安徽财经大学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1-03   浏览次数: 617

安徽财经大学是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与安徽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安徽省重点建设的特色高水平大学、安徽省高峰学科建设高校和安徽省行业特色高校培育学校现拥有蚌埠龙湖东、西两个校区和合肥高等研究院学校1981年(首批)获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1986年(第三批)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24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人才培养范围涵盖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硕士)和留学生等多层次体系。近年来,学校各项事业蓬勃发展,教学科研成果显著,标志性成果不断涌现。根据学校综合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海内外诚聘英才。

一、招聘人才条件

应聘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水平。热爱祖国,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及刑事处罚。为人师表,品行端正,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技能,能以“四有好老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二)身心条件。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的要求,且达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三)业务条件。学历、学位和专业符合我校公布的招聘岗位要求,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技能条件。

(四)年龄条件。高端人才引进的年龄条件根据《安徽财经大学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标准》(附件1)的具体要求执行。优秀博士引进的年龄条件根据《安徽财经大学2025年高层次人才需求岗位信息表》(附件2)的具体要求执行。

    二、人才待遇

人才待遇具体标准参见《安徽财经大学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标准》(附件1)。

特别优秀人才,可按照“一人一议”原则,享受引进待遇。

    三、岗位需求

    具体参见安徽财经大学2025年高层次人才需求岗位信息表》(附件2)。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发送电子邮件至用人单位邮箱,并同时抄送人事处招聘专用邮箱:acrscsz@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学院+毕业院校+应聘者姓名,例:经济学院+XX大学+王**

    (二)资格初审

    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并预约参加考核人员。

    (三)考试考核

    本招聘计划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招满为止。公告发布至少十个工作日后,各用人单位可根据报名情况,成立由7名以上同行专家组成的考官组不定期组织考核。考核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核采取学术评价、试讲的方式进行。学术评价由各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全部科研成果进行评价,重点从研究方向、研究成果、成果创新性、专业基础和背景、科研水平和能力等方面进行学术评价打分;试讲主要是对应聘人员进行教学水平、教学能力考核和考察,应聘人员自选题目或者按照规定题目进行试讲,试讲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现场试讲需提供的材料:

    1.个人简历(包括自本科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科研经历和获奖情况)

    2.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应聘人员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同时出具原件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近年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经历、获奖及被SCI、EI、SSCI等收录和引用证明文件或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学校审批后在学校官网公示7天。

    (六)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保密、监督等事项: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52-3171171。

    3.此次公布的2025年博士招聘计划还须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主管部门审批后,该计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安徽财经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阎老师、许老师

    联系电话:0552-3175976

    E-mail:acrscsz@163.com

    招聘网站:http://rsc.aufe.edu.cn/

    通讯地址:蚌埠市曹山路962号,安徽财经大学人事处,邮编:233030

    特此公告。

    附件:1.安徽财经大学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标准.xlsx

          2.安徽财经大学2025年高层次人才需求岗位信息表.xlsx

 

 

                                                 安徽财经大学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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