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大学“百川名品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 2019-11-13   浏览次数: 78

安徽财经大学“百川名品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细则

为体现百川名品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关怀,精准资助和有效激励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勤奋学习、顺利完成学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百川名品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安徽财经大学教育基金会在安徽财经大学设立“百川名品奖助学金”。为保证本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顺利进行,经与百川名品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商议,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一、资助对象和标准

(一)奖助对象

取得安徽财经大学正式学籍,正式报到注册的安徽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经济学院、国际经济贸易学院的在校大二、大三、大四本科生。

(二)金额标准

1.奖学金:每年奖励20名学生,5000//年。

2.助学金:每年资助20名学生,5000//年。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道德品质良好,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活动;

3.申请奖学金的,学习勤奋,上学年所有课程成绩不低于80分或良好。

4.申请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学习勤奋,上学年所有课程成绩不低于70分或良好。

(二)评选资格禁止性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参评:

1.在上学年内受到处分的;

2.有违反社会公德、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已经或者正在接受审查并拟给予纪律处分的;

3.上学年有一个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内排名在前40%以外的;

4.生活铺张浪费的;

5.(同期)享受国家或其他奖助学金(达到或超过5000元)的;

6.其他与奖助学金设立意义相违背情况发生的。

三、评审程序

(一)基金会、学生处根据百川名品公司的意见将奖助学金指标分配到相关学院。

(二)学生个人申请。学生填写《百川名品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报送学院。

(三)学院初评。学院严格依照评选条件组织评选,并将通过初评的推荐学生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校学生处。

(四)学校审核。由学生处组织审核,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并面向全校公示3个工作日。

(五)项目管理委员会审定。学生处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推荐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项目管理委员会审定。

(六)奖助学金发放。项目管理委员会审定同意后将受助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交基金会备案。基金会、学生处联合发文并向财务部门拨付奖助学金,财务部门将奖助学金发到受助学生银行卡内。

   

   

    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处

安徽财经大学教育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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