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大学创新创业示范高校建设方案
发布时间: 2019-10-24   浏览次数: 465

关于印发《安徽财经大学创新创业示范高校建设方案》的通知

                                            校政字〔201817

各处级单位:

《安徽财经大学创新创业示范高校建设方案》已经201835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安徽财经大学创新创业示范高校建设方案


                         安徽财经大学

                           201835

安徽财经大学创新创业示范高校建设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加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重要部署,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发展,做好入选教育部第三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申报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经管”建设工程为引领,以提升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为目标,以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和构建课程体系为重点,以落实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为抓手,实现创新创业教育全覆盖,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全面提升我校人才培养质量。

二、建设目标

以创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为契机,进一步深入推进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切实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顶层设计上凝聚思想共识,创新管理上形成强大合力,理论教学上夯实知识基础,教法改革上创新教学模式,平台建设上推进实践探索,打造格局上营造创新氛围,教学管理上激发学生动力,师资建设上做好有效引导,经费支持上完善创业服务。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助力我校“新经管”工程建设,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

三、具体措施

安徽财经大学创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指标任务分解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负责部门

协助部门

顶层设计

1.在学校综合改革方案及“十三五”规划中列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相关内容,并明确提出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要面向全体学生、全体教师参与、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发展规划处

各学院

2.制定并报备了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教务处

团委

各学院

3.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明确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

教务处

各学院

管理机制

1.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校办


2.建立了教务部门牵头,学生工作、团委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并定期研究相关工作。

教务处、团委、学生处


课程建设

1.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相关专业课程。

教务处

各学院

2.面向全体学生开设了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并纳入了学分管理。

教务处

各学院

3.自主建设了创新创业教育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选课人数达到一定规模,教学效果良好。

教务处

各学院

4.建立了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

教务处


5.组织编写了创新创业教育相关教材,建立了案例库。

教务处

工管学院、团委

教法改革

1.广泛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小班化教学覆盖面广,学生受益面大。

2.改革考核内容和方式,探索实施非标准答案考试等。

教务处

各学院

实践训练

1.建设了能够集中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实践平台。

教务处、团委、各学院


2.专业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创业实验室和训练中心等基本覆盖相关专业学生。

教务处、团委

各学院

3.校内科技创新资源原则上向全体在校学生开放。

科研处、图信中心

各学院

4.结合学科专业实际,依托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等,建设了一批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教务处、团委、各学院


5.积极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团委

各学院

6.组织举办或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并获得优异成绩。

团委、各学院


7.成立了学生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校园创新创业文化建设效果明显。

团委

各学院

教学管理

1.设置了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

教务处

各学院

2.基本建立了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

教务处

各学院

3.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了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建立了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

教务处、创业学院

各学院

4.出台了弹性学制相关规定,允许学生休学创新创业。

教务处

各学院

5.设立了创新创业奖学金。

6.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在评先评优、提前毕业、免试保研等工作中予以认定加分。

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处

各学院

教师队伍

1.建立了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队伍。

人事处、各学院


2.聘请知名科学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担任创新创业课授课或指导教师。

人事处、各学院


3.建立了创新创业导师库(校外导师占比不低于70%,并制定了相应管理规范。

人事处、教务处、工管学院

各学院

4.面向教师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相关培训。

人事处、教务处、工管学院

各学院

5.建立了相关专业教师、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制度。

人事处

各学院

资金保障

1.安排了专门资金,用于支持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资助学生创新创业。

2.部委属高校按规定使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在校学生开展创新科研工作。

财务处

各学院

特色示范

1.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特色鲜明,相关工作在国内或省域范围内示范辐射引领作用明显,具有较强影响力。

2.形成了一些具有本校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成果。

教务处、团委、创业学院

各学院

四、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创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教务处、创业学院、团委、办公室、人事处、宣传部、发展规划处、学生处等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学院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制度建设、材料整合、工作协调等工作。  

请各负责部门依据指标任务分解表,制定或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总结创新创业教育经验和成效,专题研讨部署落实。具体指标总结报告和支撑材料于51日前由第一负责部门汇总报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即教务处综合科),电子版发aufejwc_2017@163.com,联系人:李亚州 ,电话:0552-3176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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