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若水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5-11   浏览次数: 175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各处级单位、校直属机构:

417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李若水任经济学院党委书记;

李刚任经济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试用期一年);

周宗超任经济学院党委副书记;

任森春任金融学院院长;

孙涛任金融学院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庄晓燕任金融学院党委副书记;

万光彩任金融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何启志任金融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龙建任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党委副书记;

方鸣任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陈凤英任工商管理学院党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胡登峰任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试用期一年);

黄铁流任工商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

张莹任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家迎任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

翟胜宝任会计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陆亚空任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书记;

储德银任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试用期一年);

邓玥任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

崔志坤任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沈俊任法学院党委书记;

张卫彬任法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章正玲任法学院党委副书记;

杨仕兵任法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杨治辉任统计与应用数学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汪麟任艺术学院党委书记;

邹荣桂任艺术学院党委副书记;

袁世俊任文学院党委书记;

张斌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侯晋龙任体育教学部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支华任经济学院组织员(正处级);

赖红兵任金融学院组织员(正处级);

刘明秀同志任会计学院组织员(副处级);

方永伟同志任法学院组织员(副处级)。

以上同志原任职务同时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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