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大学学生社会责任教育与社会实践活动学分认证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 2015-12-23   浏览次数: 393

 

索引号 485223711/201512-000022 信息分类 政策法规040000
发布机构 安徽财经大学校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5-12-23
名称 安徽财经大学学生社会责任教育与社会实践活动学分认证暂行办法 内容分类 业务文件040100
文号 校政字[2015]138号 关键词 社会实践学分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校教学改革,加强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的意见》(皖教办〔201547号)文件精神,深化我校教学改革、加强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加强大学生社会责任的教育培养,能够增强大学生的主题意识、集体主义和奉献精神,能够将大学生培养成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意识的高素质人才。社会责任教育培养应纳入高校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本办法中的学分是“针对大学生在校期间不以获得报酬为目的,自愿奉献时间和智力、体力、技能等,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行为的测定和评价。

 

第二章  普通本科生社会责任教育与社会实践活动学分认证

一、志愿者注册

(一)安徽财经大学全体学生均可注册成为青年志愿者。

(二)在网络服务平台中被认定服务时间达到二十个小时后,个人向所在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提交注册申请,审核通过后由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转交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再次确认,通过后,即可获得注册志愿者资格,同时进入学校注册志愿者数据库,并由学校颁发注册志愿者证。

(三)注册志愿者名单将于校青协各平台公示。

二、志愿服务认证

(一)登录进入安徽财经大学大学生成长服务平台,点击查找安徽财经大学志愿服务类活动并仔细查看活动信息,确认后,点击报名。

(二)管理员后台审核通过其报名申请方可参与此项活动。

(三)活动过程中活动负责人对其活动时长予以记录,每2小时计0.2学分。

(四)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校教学改革加强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的意见》(皖教办【201547号)文件精神,每生平均每教学周的社会服务时间不少于1小时。每学期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17小时,取得最少1.2个学分。

(五)加分项

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青年志愿者活动,有相关证明,志愿服务时间达到30小时的,且提交志愿服务总结者,加0.3学分;获得校级先进个人者,加0.2学分/次,获得校级先进团队者,团队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成员每人提交志愿服务总结加0.2学分/次;获得省级以上先进个人者,加0.5学分/次,获得省级以上先进团队,团队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成员每人提交志愿服务总结加0.5学分/次;获得国家级先进个人者,加1学分/次,获得国家级先进团队者,团队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成员每人提交志愿服务总结加1学分/次。

(六)每名学生在大学本科学习阶段,须修满3个志愿服务学分方可毕业。

三、社会实践认证

(一)社会实践学分认证参照《安徽财经大学学生社会实践管理办法》与《安徽财经大学学生课外学分管理办法》有关条款执行。

(二)每名学生在大学本科学习阶段,须修满2个社会实践服务学分方可毕业。

四、其他

志愿服务与社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于学生大四上学期第十一周集中开展一次,学院管理员用账号登陆安徽财经大学大学生成长服务平台,对本院学生志愿服务与社会实践学分的总分予以审核,学院签署意见,汇总转送教务处,以便做毕业审查。

 

第三章  研究生社会责任教育与社会实践活动学分认证

一、学分要求

研究生社会责任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纳入学分制管理,计2学分。其中研究生社会责任教育计1学分,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计1学分。各培养单位、学校校团委和研究生处共同负责研究生社会责任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的指导、管理与认定。

二、社会责任教育学分认证

(一)志愿服务学分认证

研究生志愿服务学分认证办法参照第二章第二点执行。

(二)其他社会责任教育学分认证

1. 研究生参加公益活动、社区服务、义务劳动、文化宣传等其他社会责任教育活动需以团队形式进行。

2. 培养单位根据学生提供的证明其参加其他社会责任教育活动的相关材料,给予每生计0.2学分/次的社会责任教育学分。

3. 其他社会责任教育学分认定,也应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答辩前开展一次,学院审核无误后,将《其他社会责任教育学分认定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报到研究生处。

三、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学分认证

(一)专业实习学分认证

1. 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利用假期或闲散时间,到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参加专业实习(一般不少于10天),无论以个人单独形式开展,还是以团体形式开展,均应独立撰写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书面实习报告。

2. 研究生应在学位论文申请答辩前,向培养单位提交《安徽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实践报告》、《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实践活动考核表》(注明实践单位鉴定意见和导师审阅意见并签字(盖章))。

3. 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给予每生0.5学分/次的社会实践学分。

(二)校内三助岗位工作学分认证

1. 研究生可以积极申报研究生助管、助教、助研三助岗位工作,一经录用并考核合格,可以取得每生0.5学分/学期的社会实践学分。

2. 研究生应在学位论文申请答辩前提交该学分认定申请,各培养单位汇总至研究生处教学管理科,由研究生处统一完成审核与学分认定工作。

(三)其他社会实践学分认证

1. 研究生参加实地考察、课题调研等其他社会实践活动应由导师带领,以团体活动的形式进行。

2. 研究生应独立撰写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中应包括活动起止时间、地点、活动内容、活动收获等内容,并由导师签字。

3.培养单位审核通过,给予每生0.5学分/次的社会实践活动学分。

四、其他 

各培养单位应在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前,将研究生参加的专业实习活动和其他社会实践活动进行汇总,填写《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处教学管理科,以便进行毕业学分审查。

 

第四章  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社会责任教育与社会实践活动学分认证

一、服务时间要求

针对成人教育的特点,学生参加“公益性社会活动”不少于40小时。

二、考核办法

在学生毕业时,需要出示相关社会组织提供的证明材料,证明该生已完成“公益性社会活动”,审核合格后方可毕业。

 

第五章  其他

一、本办法自2015级学生开始实行。

二、本办法分别由团委、研究生处、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安徽财经大学

                                                201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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